利益相关者·CSR理论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 Sustainability · 1984– 利益相关者时代

企业究竟为谁存在?弗里德曼(1970)在芝加哥学派传统下给出了明确答案: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经理人花股东的钱做慈善是越权行为。弗里曼(1984)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此提出了根本性挑战:企业不是股东的私有工具,而是多方利益交汇的社会制度,必须平衡员工、客户、社区等所有相关方的诉求。波特与克莱默(2011)试图以「共享价值」调和两者——企业通过解决社会问题来创造经济价值,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并非零和博弈。围绕企业目标的这一思想交锋至今未有定论,但ESG框架的全球制度化表明利益相关者视角正在从学术理论转化为资本市场和监管的主流范式。

核心概念 (12)